咨询

公司组织的旅游费用会计分录

2019-10-27 16:11 来源:快账

导读:当假期来到,忙碌的人们会乘机出去旅游,放松自己。有些公司福利好,对于员工出去旅游的费用,可以给以一定的报销。那么问题来了,公司组织的旅游费用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公司组织的旅游费用会计分录

对于公司组织旅游收到的款,应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取消计提改为实际列支,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应列支的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额,超出比例的做纳税调整。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公司组织的旅游费用会计分录 

旅游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主管税务机关对贵公司的处理是有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这种旅游费用可以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处理,即这些旅游费用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已列为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的要作所得税纳税调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无论在何种科目列支,也无论是否有发票报销,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贵公司让员工免费旅游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当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看出来了吧,即便不用财税[2004]11号的规定,“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也一下就给旅游费用定性了,个税妥妥的要交。

公司组织的旅游费用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对于公司组织旅游收到的款,应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取消计提改为实际列支,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应列支的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额,超出比例的做纳税调整。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