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税法规定,实际上是在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之间安排了一种特殊的损失,那就是不可抗力,诸如台风、地震、雷电、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这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在灾难面前国家和纳税人并肩战斗、一起面对。而管理不善是可以避免的,由于纳税人自身的责任造成的损失,是不能让国家替你埋单的,所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人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自然灾害原因导致除外)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老师这是关于固定资产出包方式建造的一段话。 我对于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自然灾害原因导致除外。这句话有点不太理解。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除外,是指要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那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盘亏报废,还有毁损净损失,这个不是直接冲减在建工程吗?
2.【多选】下列有关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B、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C、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D、非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老师,在企业财产监察的过程中发现盘亏,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如。地质灾害,天气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这句话为什么不对?
东方公司在报表决算前进行财产消查时发现如下问题,要求做出以下事项薇准前后的账务处理。(1)现金短缺100元,经查明是由于出纳收发错误造成的,经批准由出纳赌偿。(2)原材料甲盘盈100千克,单价为10元/千克,经查明属于自然升溢。(3)原材料乙盘亏5000元,其中400元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500元是由于计量不准造成的误差,1300元属于保管人员失职造成的丢失,28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的。报经批准后,因计量不准多发和定额内损耗列入管理费用;因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由其赔偿,款项尚未收回;非常灾害造成的2800元中由保险公司赔偿2200元,600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不考虑增值税)(4)盘亏设备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8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经查明属于失窃,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20000元。
东方公司在报表决算前进行财产消查时发现如下问题,要求做出以下事项薇准前后的账务处理。(1)现金短缺100元,经查明是由于出纳收发错误造成的,经批准由出纳赌偿。(2)原材料甲盘盈100千克,单价为10元/千克,经查明属于自然升溢。(3)原材料乙盘亏5000元,其中400元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500元是由于计量不准造成的误差,1300元属于保管人员失职造成的丢失,28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的。报经批准后,因计量不准多发和定额内损耗列入管理费用;因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由其赔偿,款项尚未收回;非常灾害造成的2800元中由保险公司赔偿2200元,600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不考虑增值税)(4)盘亏设备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8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经查明属于失窃,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20000元。
3.20日,业务员王力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730元。其中:高铁票257元:住宿费276.42元,增值税税额16.58元;出差补助180元。会计分录
2.17日,出售给宏达商场02”产品350件,每件售价120元,增值税税额为5460元,价税款尚未收到。会计分录
1.16日,购人的601”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60000元。会计分录
员工出差给员工报销的餐补,怎么做账
不在本单位发工资,在本单位报销差旅费可以吗
融资租赁来的渣车计提折旧时按合同价提折旧还是按发票每期来时提折旧
基层工会有法人资格证,开设专户还需要营业执照吗
老师,我计算未来Eva值预测的时候,由于他19-21的营业收入是增加的,但是21-23营业收入是下降的,那接下来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也是下降的吗?还是平均呢,如果是下降的,那么她就没有高速增长期了,难道叫高速下降期吗,然后是稳定下降期?感觉有点怪怪的
将劳务报酬的一半收入通过公益性组织捐赠给家乡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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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其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非正常损失,需满足的条件首先是管理不善,自然灾害与管理无关,其次发生了上述列举事项,自然灾害也不在上述列举的事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