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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员工9月1号入职,10月10号时发放工资,11月时申报这部分的个税,问题是在10月份申报个税时,录入该人员,因9月未给他发工资,做了零申报,然后11月申报个税时,他的免除额度就成了1万(5000*2个月),这样的话,他实际缴纳个税比10月份发工资时代扣的个税就少了,这个要怎么处理和调整呀?

2022-01-06 20: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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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6 21:17

同学你好,按实际交的调整,多计提的,下月少计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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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按实际交的调整,多计提的,下月少计提点
2022-01-06
您好,这个的话,就是12月发放10月工资的时候,然后申报时候,填写这个10月的这样以此类推就行
2023-12-04
对的,是的,可以这么做。
2023-01-13
你好,可以的,比如你在这个月发了一部分,在下一个月再发一部分,你可以第一个月零申报,然后第二个月,哎两个月发下去的来申报个税,不影响他的个税。
2021-12-10
严格意义上,算漏报。但12月按实发的12000元,申报了,问题也不大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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