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理解是:无论什么形式,W企业都不应该将保险公司赔付部分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举个例子您看看。 1、保险公司赔付前,单位修理车辆的费用支出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收到保险赔偿金,修车费用和赔偿金相等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收到保险赔偿金,修车费用大,保险赔偿金少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修理费(超出保险赔偿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4、收到保险赔偿金,修车费用小,保险赔偿金多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营业外收入(保险赔偿多部分)
“这种情况下,确实会导致账上挂着应付职工薪酬100元。但这也是一种处理方式,后续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实际发放工资时进行调整。”老师,这是你刚刚回复我的,我想问发工资怎么调整
老师,在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怎么调整这个应付职工薪酬100元呢,计提都没含这部分金额,已经扣除了
老师,我现在疑惑的地方是:员工的其他应收款100元从工资扣,我计提的时候如果把这100元计提了,冲的时候,能冲掉,账平的,如果我不计提这100元,账上会挂着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元,我理解是不用计提这100元了,之前已经计提过了,但这样借方就一直挂应付职工薪酬100元了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都属于生产费用要素中工资项目的组成(对或错)
老师,我现在糊涂了,个税申报的收入含不含上个月计入其他应收的金额呢,如果含计提和冲掉的能够匹配,如果不含,就是冲不掉,有要挂着的
五、业务题(本题共一小题,共20分)资料:江北公司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同耗用A材料。甲、乙产品共同耗用A材料按定额耗用量比例法分配。本月甲产品投产100件,单位消耗定额5千克;乙产品投产200件,单位消耗定额7.5千克。甲、乙两种产品本月实际消耗A材料2800千克,单价10元/千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采用定额消耗量比例法分配材料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老师,这个月按照应发工资来计提是可以冲掉这部分金额,那报个税的话又不含这部分的金额,是不是就不完全匹配了呢,计提的工资不是要和个税一致么
老师,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收款个税,老师你说下个月发工资会把应付职工薪酬冲掉,下个月计提的工资里没有这部分的金额,怎么会把应付职工薪酬冲掉呢
老师。下月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其他应收款个税,那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一直挂着吗
老师,如果不含这部分金额,已经去到其他应收款里了,下个月发工资怎么冲掉这个款项呢
站在保险公司角度,也就是说,这两种赔付的发票都是开给保险公司的,为啥给现金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您好,我理解的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不应该抵扣,从业务实质来说,该维修不是保险公司为主体发生的。保险公司履行的是赔付义务,只不过是采取何种形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