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这个是员工填写错误 一般不会罚款
老师你好,就是代账公司在三月份报个税时,把一个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数字填写错了,填写成3500元了,员工的工资才是3500元,除了要扣的三险一金之外,专项附加扣除都没有,这样情况需要更正申报吗?如果不更正会有什么影响吗?有哪些方面的影响啊?请教老师啊,谢谢。
第1:我19年的年度汇算在20年的3-6月已经申报了,但是我发现19年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有错,就把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作废掉后,在20年的9月份更正了19年的汇算,这个有没有关系,更正年度汇算有没有时间限制,还是要跟申报的限制期内更正? 第2:今年的1-8月已经公司抵扣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因为信息有错,我就把20年所有的子女教育,房屋租金,继续教育之类的作废掉了,那公司已经在1-8月按月抵扣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是到21年3到6月份年度汇算的时候再重新缴纳吗,多退少补?
你好,老师,请问员工自己填了专项附加扣除,我在个税系统里面也更新了, 个税系统更新那里能显示他有两项专项附加扣除 ,但是填写正常工资薪金的时候为什么只显示一项呢,是哪个步骤出错了吗,员工自己下的个税app填的一项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还有一项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这边有显示 住房贷款的为什么没有呢 ?住房贷款信息是本月新增的
我有一个疑问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假设我是小学学历并且我是有收入的。如果我选择继续提升学历,这种情况下我是可以填写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呢,因为继续教育有一定的条件,比如只能在中国境内接受,如果是到了国外读书,那就不能算了。但是反过来想,如果我真的选择了到国外接受教育,我自己不能填写继续教育这个专项附加,但是我的父母是可以填写子女教育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呀,是不是这么理解???毕竟子女教育这个,我问过别的老师,在国内还是国外读书,作为父母,都是可以扣的啊。请告诉我我的这个理解,对不对?
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我有个疑问。赡养老人不是从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吗?假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的父亲去世了,那我明年起就不能再有赡养老人这个专项附加扣除了,我是不是要删除信息啊?是这样操作的吗?否则系统会继续给我抵扣?